南通大学文件
通大教〔2020〕13号
关于印发《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通大学
2020年4月21日
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学分成绩
对接认定管理办法
为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各类课程学分成绩对接认定管理,根据《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通大教〔2017〕88号)、《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通大教〔2017〕89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
1.校内学籍异动的学生。
2.其他高校转入的学生。
3.申请境内校际学分互认的学生。
4.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等情况的学生。
二、对接原则
1.课程成绩须达到及格及以上(或相应等级),对接课程的成绩以原课程成绩记载。
2.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且课程学分(学时)高于或等于拟对接课程学分(学时)的,可进行课程、学分、成绩直接对接,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不能直接对接的课程,其学分、成绩可对接为公共选修课的学分、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学时)低于拟对接课程学分(学时)或学分(学时)相同但课程内容差异较大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认定意见,教务处审批。
3.修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简称“助学二学历”)学生,修读的课程学分可冲抵公选课学分,但不能对接其它课程。
4.参军学生正常退伍回校后,其军事训练、军事理论、公共体育课以“优秀”计,其他情况由体育科学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5.转专业的学生,与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无关的已修读课程、公共选修课多修的课程,可以申请成绩隐藏(见附件5)。
6.通过学校组织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国家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合格可冲抵相同语种计算机高级语言课程的不及格学分,成绩以60分或及格计;全国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合格可冲抵基础英语不及格学分,成绩以60分或及格计。
三、对接办法与程序
1.校内学籍异动的学生,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且课程学分高于或等于拟对接课程学分、对接公共选修课课程的,学生根据所学课程填写《南通大学学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对接认定;因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导致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与原先学习课程有差异但教学要求等一致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直接进行有关课程、学分、成绩的对接认定;学分低于拟对接课程或课程内容差异较大的,学生填写《南通大学学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见附件2),由学院及教务处认定。
2.由其它高校转入我校的学生,须出具原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原件,并填写《南通大学学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见附件2),办理相关对接认定手续。
3.自主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的学生,须先填写《南通大学学生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申请表》(见附件3),办理对应课程免听手续,直接参加该课程的校内期末考试。网络课程学习结束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给任课教师,获得相应课程平时成绩。自主参加开放式网络学习课程一般应为考查课,且每学期不超过两门。
4.学生外出参加学校批准的境内校际交流学习(以下简称外出学习)所学课程,可以对接相应课程。外出学习前需填写《南通大学外出学习课程学分对接方案》(见附件4),学习回来后需填写《南通大学学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申请表》(见附件1),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有关课程、学分、成绩的对接认定。外出学习修得的学分数,换算后应大于或等于校内对接课程的应修学分,否则不予对接。
换算公式:外修学分数=外修学时数/我校规定的单位学分学时数。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