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发展党员材料的有关要求
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通大部组〔2013〕2号
关于印发《规范发展党员材料的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党员发展质量,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南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修订了《规范发展党员材料的有关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认真落实。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南通大学组织部 2013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10份)
规范发展党员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发展预备党员预审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递交一次思想汇报)
4、群众座谈会记录(原始记录材料)
5、政审材料
6、学习成绩单(学院盖章)
7、党校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8、团组织推优审核表
9、公示情况(填入积极分子考察表“支委会意见”一栏内)
注:预备党员接收后,其入党材料暂时由本人所在党总支(分党委)保存,由所在党支部继续考察培养。
二、预备党员转正预审材料
1、转正申请书
2、预备党员考察表
3、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递交一次思想汇报)
4、群众座谈会记录(原始材料)
5、学习成绩单(学院盖章)
6、公示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支委会意见”一栏内)
三、有关发展党员材料的具体要求
1、关于“入党申请书”要求:
入党申请书必须用黑色墨水笔抄写,落款要有姓名、时间(不能涂改)。申请书内容必须有以下四方面内容:
①对党的认识和本人入党动机(即为什么要入党);
②本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自我评价(主要分析优缺点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③本人入党的决心,表明自己的态度;
④本人简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2、关于“思想汇报”要求:
思想汇报必须用黑色墨水笔抄写,落款要有姓名、时间(不能涂改)。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递交一次思想汇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党校培训后的学习心得(重点谈对党的认识);
②近学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总结;
③对近期国内外重大事件的认识;
④列为发展对象前对个人思想的全面总结(对列为积极分子时提出的不足之处,自己如何努力改正的作重点详细剖析)。
注意:凡思想汇报抄袭者,一律不予发展!
3、关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要求:
党支部根据相关要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后,报党总支(分党委)审定。党总支(分党委)及时召开总支扩大会,对各支部上报的名单进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各党总支(分党委)安排人员携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到组织部统一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①培养人必须及时填写,封面时间填写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②对“党组织对其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意见”栏:不能只简单的填写“经函调审查,其本人与家庭成员政历清楚”等,应结合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具体情况填写,全面简洁地反映入党积极分子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学习工作、群众关系等表现情况;
③对“主要优缺点和党小组意见”栏:必须明确填写“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党小组意见可统一填写“建议将×××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加以培养”;
④对“党支部讨论意见”栏:支部意见除对其本人优缺点的分析外,必须统一填写“经支部研究,同意将×××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派×××同志和×××同志为其培养人(至少一人为正式党员)”;
⑤对“考察情况”栏:每半年填写一次,培养人应如实填写培养对象半年内的具体情况,并对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指出的缺点加以督促改进;
⑥对“培养小结培养人意见”栏:必须针对一年来,培养对象在改进缺点发扬优点方面作重点评价,并在最后统一填写“建议党组织将×××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⑦对“培养小结支委会意见”栏:填写公示情况及支委会意见“同意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报上级党组织审核。”
4、关于“年度发展计划” 要求:
每年年初各院(系)基层党组织根据《关于制定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的几点意见》,及时将条件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年度发展计划,并将《发展党员计划名册》(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党委组织部。每年六月底,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基础上,可适当调整发展计划,但调整幅度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五。
5、关于“团组织推优审核表” 要求:
各院(系)团组织按照《南通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通大部组〔2012〕17号)要求组织推优,并进行公示。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院(系)团组织意见”栏一般可填写“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同志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6、关于“群众座谈会” 要求:
①按组织部统一印制的表格填写(可从组织部网页下载);
②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不得少于8人,可采用逐个谈话或集中撰写书面评价材料等方式;
③发言人须明确表明是否赞成发展、反对发展或弃权,在确认记录内容后须签名。
7、关于“政审材料” 要求:
按组织部统一印制的表格填写(可从组织部网页下载)。
8、关于“发展预备党员公示” 要求:
各党总支(分党委)按照《南通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要求,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书面公示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接受预备党员公示、《发展对象(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或《发展对象(教工)基本情况汇总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9、关于“办理接受预备党员手续”要求:
组织部根据要求审核相关材料后,向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组织预发《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接收后,各党总支(分党委)派人员携带《入党志愿书》、《新发展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接收预备党员批转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到组织部进行备案。
未经党委授权审批学生党员的基层党组织需将审议意见和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预审,经组织部审查通过后方可领取并填写《入党志愿书》,然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教职工发展对象入党材料须统一交至组织部预审。
10、关于“预备党员考察表” 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发展的预备党员数,到组织部统一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的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①此考察表必须由培养考察人或支部书记及时填写,不得由预备党员本人填写;
②对“综合意见培养人意见栏”,可统一填写“建议党组织给予×××同志按期转正”;
③对“综合意见支委会意见栏”,可统一填写公示情况和“经研究,同意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同志转正问题,报上级党组织审核”。
11、关于“转正申请书” 要求:
①必须用黑色墨水笔抄写,落款要有姓名、时间(不能涂改);
②对入党时所指出的缺点的改进情况要作重点说明。
12、关于“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要求:
各党总支(分党委)按照《南通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要求,将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情况进行书面公示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预备党员转正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或《预备党员转正(教工)基本情况汇总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预备党员转正后,经党委授权审批学生党员的基层党组织派人员携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基本情况汇总表》、《预备党员转正批转书》到组织部进行备案。未经党委授权审批学生党员的基层党组织预备党员转正须将材料报送组织部审核后,由校党委审批。教职工党员转正材料须统一交至组织部,由校党委审批。预备期满,但未能按期转正的,各基层党组织需将《预备党员未按期转正人员基本情况表》报送组织部。
13、关于《入党志愿书》填写要求:
①必须用黑色墨水笔抄写,字迹工整,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态度、决心,自己的优缺点等;落款要有姓名、时间。
②支部决议中必须写明存在的不足,表决情况按规定格式填写“支部大会应到会正式党员××名,实到会正式党员××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根据表决结果,通过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③关于“组织员谈话”:基本填写格式为“经过审阅×××同志的入党材料,并通过与其谈话,了解到该同志……(介绍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等基本知识是否掌握;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等)。综上所述,我认为×××同志已基本符合共产党员条件,建议上级党组织审批(若不符合,则应具体说明原因)。”
④关于“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填写“经研究,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壹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落款时间即为××分党委或××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时间,而不是填写决议的时间。
⑤关于“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经党委授权审批学生党员的基层党组织携带相关材料到组织部备案,组织部在审核相关材料后,签盖“审批权已授予院级党组织”印章。未经党委授权审批学生党员的基层党组织将相关材料上报组织部,组织部在审核相关材料后,签盖“经研究,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壹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⑥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决议统一填写“支部大会应到会正式党员××名,实到会正式党员××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根据表决结果,通过×××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支部决议落款时间即为支部大会通过时间,而不是填写决议的时间。
⑦预备党员转正时,关于“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填写“经研究,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年××月××日起计算”,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落款时间即为××分党委或××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时间,而不是填写决议的时间。
⑧预备党员转正时,关于“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经党委授权审批学生党员的基层党组织携带相关材料到组织部备案,组织部在审核相关材料后,签盖“审批权已授予院级党组织”印章。未经党委授权审批学生党员的基层党组织将相关材料上报组织部,组织部在审核相关材料后,签盖“经研究,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年××月××日起计算”。
注:支部大会后各党总支(分党委)须将多余的或作废的《入党志愿书》送回至组织部,统一销毁。
四、归档材料
学生党员转正后,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政审材料、自传和重要的思想汇报等,归入学生档案。正式编制的教职工党员转正后,党员材料统一交由组织部转人事处,归入其人事档案。其他编制的教职工党员转正后,党员材料应由基层党组织转交相关人才交流中心等。
其他相关发展材料如××单位××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单位××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单位团内推优公示、南通大学团内推优审核表、接收预备党员公示、接收预备党员投票表决票、接收预备党员投票表决情况统计表、预备党员转正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投票表决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表决情况统计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评审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情况报告等由学院党组织留存,以待备查。
注: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须统一将纸质版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电子版统一发送至dangyuan@ntu.ed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