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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课程(群)负责人考核办法(试行)

日期:2022-03-21   点击数:10  

为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改革工作做到实处,使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的运行机制,促进严谨治学的教风建设,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课程(群)负责人均接受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课程(群)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与落实;教学大纲的修订与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教材、参考书、课件等教学资源的建设;教学改革研究以及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等内容。具体考核内容见《生命科学学院学院课程(群)负责人考核指标及标准》。

三、考核办法:课程(群)负责人的考核由学院和课程所在系共同组织,考核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和系主任、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和有关专家组成。课程(群)负责人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时间每年12月份

五、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分数≥85分为优秀;考核分数<85分、≥60分为合格;考核分数<60分为不合格。聘期内课程(群)负责人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管理事故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立即停止其课程(群)负责人资格和职权。。

六、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优先条件,并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对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群)负责人,课程(群)负责人所在系重新选拔推荐该课程(群)负责人人选,并经学院办公会讨论确定。

七、表彰奖励:在课程(群)负责人考核中,取得良好以上的课程(群)负责人,在教师评优、职称评定、进修学习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课程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所负责课程列入级以上精品课程的优秀课程(群)负责人学院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并予以表彰。

八、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附:生命科学学院课程(群)负责人考核指标及标准


生命科学学院课程(群)负责人考核指标及标准

考核项目

优秀标准

合格标准

分数

1.思想品德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

5

2.工作能力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

5

3.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课程建设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成绩显著

制定了课程建设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有一定的成绩

10

4.教学文件建设

组织课程(群)教师,及时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教学相关文件齐全,执行严格

组织课程(群)教师,及时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并在教学过程中执行较好,教学相关文件基本齐全

10

5.教学活动的组织与检查

课程教学的各项活动组织科学合理,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环节的标准要求,对教学活动监控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教学督导反馈优秀

课程教学的各项活动组织较科学合理,基本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环节的标准要求,对教学活动有监控,有一定的效果

10

6.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

积极组织课程(群)教师,认真研究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开展课程思政研讨及融入教学,较好地采用启发式、讨论式、自主式等学习方法,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获批校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

能够组织课程(群)教师,研究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开展课程思政研讨及融入教学,努力采用启发式、讨论式、自主式等学习方法,在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5

7.教学资源建设

积极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试题库、网络教学资源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获校级以上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立项。教学内容的20%有网络资源,有1套以上的试题库

积极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试题库、网络教学资源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有一定的成效

15

8.青年教师培养培训

组织制定了青年教师培养、培训规划,特别是执行导师制方面成效显著,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学生满意率达90%以上

组织制定了青年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在执行导师制方面在较好的成绩,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学生满意率达70%以上

5

9.教学研讨

组织课程(群)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内容充实,每学期活动次数3次以上

能够组织课程(群)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内容基本充实,每学期活动次数1次以上

5

10.教学研究和科研成果

组织课程(群)教师积极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一学年发表论文2篇以上

组织课程(群)教师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两学年发表论文1篇以上

10

11.参与相关专业建设工作情况

积极参与与该课程所在专业的建设工作,在专业建设工作中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参与了与该课程所在专业的建设工作,在专业建设工作中的某一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5

12.附加项目

课程(群)负责人在年内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各种奖励的酌情加35分。获省级以上教学资源建设项目培育或立项,直接认定优秀

3-5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